建议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重启遵化土地违规专项督察

发布时间:2026-03-19 11:26   来源:中国房产资讯    编辑:凌寒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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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观察员赵省心

据《华夏时报》《新黄河》近日报道,2014年,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一纸督察函,明确指出遵化市土地出让存在九大类违法违规问题,要求“既处理事又处理人”,限期整改追责。然而直至2026年,12年时间过去,督察意见沦为“一纸空文”,违规土地未得到有效纠正,“一地二主”的拉锯战已持续17年,浩友与依水源两家企业深陷发展困境,公众也对此充满困惑与质疑。

如今,此案经两大媒体广泛报道、舆情持续发酵,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应敏锐捕捉舆情信号,主动作为、积极亮剑,以17年拉锯战为追责事由,坚决督察到底,彰显督察权威,捍卫法治尊严。

作为负责督察河北省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的法定机构,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的督察权源于国务院授权,核心职责就是监督地方政府土地执法、纠正违法违规行为,对整改不力的地区有权提出纠正意见、责令限期整改,甚至暂停相关土地审批手续。而遵化市政府多年来以“历史遗留问题复杂”为由拖延推诿,仅以诫勉谈话基层经办人员的方式敷衍整改,即便议定收回土地,也始终未作出正式行政决定,甚至通过民事诉讼转移自身行政责任。这种行为,本质上是对国家土地督察权威的公然漠视,更是对法治尊严的践踏。

舆情之下,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已无回避余地,主动作为、积极督察既是法定职责,更是回应企业诉求、平息公众质疑的必然选择。从《华夏时报》披露的“违规土地上建起高楼”,到《新黄河》曝光的“政府借民事诉讼转移行政责任”,两大媒体的深度报道,不仅完整还原了遵化土地纠纷的来龙去脉,更将“督察12年无果”的突出问题推向公众视野。此时,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若仍保持沉默、消极履职,不仅会让企业对督察制度失去信心,更会让公众质疑督察权的有效性,最终损害国家土地管理秩序与法治公信力。

主动作为,绝非空洞口号,而是要以“钉钉子”精神,将督察责任落到实处、抓出成效。建议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立即重启对遵化土地违规问题的专项督察,以17年拉锯战为核心追责事由,逐一核查2014年督察函指出的九大类问题,重点督办土地收回、责任追究、企业损失补偿等关键环节。针对遵化市政府拖延整改、避责推诿的行为,要依法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、暂停土地出让审批、通报批评等刚性措施,打破“表态积极、行动消极”的恶性循环,让地方政府真正认清督察权威不可侵犯。

坚决督察到底,既要“处理事”,更要“处理人”,这是督察意见的明确要求,更是彰显督察权威的关键所在。12年来,遵化市土地违规行为之所以屡改屡犯,核心症结在于责任追究偏轻偏软——仅对基层经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,却未对当年主导违规出让、后续拖延整改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,难以形成有效震慑。对此,建议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联合纪检监察机关,深挖问题背后的责任链条,对失职失责、规避责任的相关责任人,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、绝不姑息迁就,让“违法必被究、失职必追责”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。

督察权威的树立,从来不能只靠一纸函件,而是靠实打实的履职成效;法治尊严的捍卫,从来不是靠空洞的口号,而是靠每一次的坚决亮剑。遵化17年土地拉锯战,不仅是一场企业权益的纷争,更是对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深刻考验。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唯有主动作为、积极亮剑,坚决督察到底,才能让企业看到督察的力量,让公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,才能守住土地管理的法治底线,让督察权真正成为遏制违法违规行为、维护公共利益的“利剑”。

土地是民生之本、发展之基,土地督察则是守护土地秩序的重要屏障。面对遵化土地纠纷的舆情关切,面对12年督察无果的现实困境,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必须扛起法定职责,主动作为、久久为功,以坚决的督察行动回应社会期待,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彰显督察权威,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寸土地,让这场持续17年的拉锯战早日画上公正句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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